研学乱收费有人管了!山东省发改委正式出手了
近日,山东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司法厅印发《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》,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。
《管理办法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,明确中小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、住宿费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。
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学生自愿选择,严禁学校利用或委托家委会收取各项服务性收费、代收费。学校组织研学实践、社会实践活动要提前将收费标准、活动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。
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,应严格按照非营利原则确定。代收费标准不得高于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。学校派出的带队教师、研学指导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费用由学校列支,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。